近二十年來,我國高血壓的發病率快速增加,這與糖尿病,血脂紊亂,肥胖的發病率大幅上升有關,在人群的遺傳背景無顯著變化情況下,代謝紊亂在促進高血壓快速增長方面起了重要作用。最近,我們對高血壓住院患者分析也顯示,單純高血壓患者僅占10%左右,絕大多數高血壓均合並有不同形式的代謝紊亂,且合並代謝異常者的靶器官損害也較重。現己明確高血壓是一個由多重危險因素所致的臨床綜合征,血壓升高只是其中表現之一。因此,僅關注高血壓,忽視導致高血壓的諸多代謝危險因素,則難以在高血壓的病因學和臨床控制方面取得突破。鑒於代謝因素與高血壓密切相關,下述幾個問題值得關注和思考。
一、代謝性高血壓是一類客觀存在的高血壓類型
傳統上按病因學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高血壓二大類,將肥胖和糖脂代謝紊亂視為原發性高血壓的危險因素。雖然高血壓更多與遺傳因素有關,但在代謝紊亂人群中高血壓檢出率極高。代謝紊亂合並高血壓有幾種形式:①高血壓先於肥胖和糖脂代謝紊亂發生;②高血壓繼發於代謝紊亂。為此,有學者提出了“肥胖性高血壓”、“家族性血脂異常高血壓綜合征”,“高血壓代謝綜合征”等概念。筆者認為如肥胖、糖脂代謝異常與血壓升高之間存在較為明確的因果關系,排除了其他繼發性高血壓,干預代謝危險因素能有效控制高血壓,這類高血壓則應歸入繼發性高血壓范疇,並可通稱為“代謝性高血壓”,以示與原發性高血壓有所不同,至於學術界如何屆定這一高血壓類型則有待進一步探討。
二、代謝性高血壓的病理生理機制是否有特殊性
遺傳性高血壓的主要病理生理特征為、肥厚及壁厚/腔內徑比值增加,血管反應性增加和內皮依賴的舒張功能障礙,一些調控血管舒縮的分子,如離子通道和受體等異常。這類高血壓常有高血壓家族史,不伴肥胖和糖脂代謝紊亂,而代謝性高血壓,常無高血壓家族史,代謝異常為先導,然後出現血壓升高,其血管病變往住以大中血管損害為主。大量研究證實肥胖、糖脂代謝紊亂可直接損傷血管內皮和腎髒,並產生多種炎症因子和活性氧致血管發生炎症反應和氧化應激等,導致血管功能異常和動脈粥樣病變。因此,代謝紊亂是否合並高血壓更多與血管內皮和腎髒損害的程度有關。
三、代謝性高血壓的危險性評估
ISH/WHO曾根據血壓水平和危險因素的多少,提出了高血壓危險分層概念,最近ASH又提出血壓僅為危險因素所致結果,只是一個重要的中間環節。因此不應單純關注血壓,應對諸多危險因素予全面綜合衡量。NCEP-ATPIII建議依據Framingham評分法預測高血壓病人的10年心血管危險性。因此,代謝性高血壓的危險性應予綜合評估。
四、代謝性高血壓的干預
如將代謝因素作為一個獨立的致病因子,則由其導致的高血壓將構成臨床高血壓的主體,大中血管內皮損害將是其基本病變。許多研究證實多種干預可改善內皮功能或修復損傷的內皮。因此,如血壓升高確由代謝異常所致,通過控制代謝危險因素和改善血管內皮功能,從理論上講這類高血壓是能有效防治的,特別是在發病的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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