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異常分類
一.繼發性或原發性高脂血症
繼發性高脂血症是指由於全身系統性疾病所引起的血脂異常。可引起血脂升高的系統性疾病主要有糖尿病、腎病綜合征 、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其他疾病有腎功能衰竭、肝髒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糖原累積症、骨髓瘤、脂肪萎縮症、急性卟啉病等。此外, 某些藥物如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糖皮質激素等也可引起繼發性血脂升高。
在排除了繼發性高脂血症後, 即可診斷為原發性高脂血症。已知部分原發性高脂血症是由於先天性基因缺陷所致, 例如LDL受體基因缺陷引起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等;而另一部分原發性高脂血症的病因目前還不清楚。
二.血脂異常的臨床分型
從實用角度出發,血脂異常可進行簡易的臨床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