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固醇是一種像脂肪的復合體,大部分由肝髒所制造。
我們的身體需要有一定份量的膽固醇來維持正常機能,但過多則有害。
體內每一個細胞都含有膽固醇。它是制造重要激素和維生素不可缺少的物質。膽固醇需要與脂蛋白結合才能輸送到身體各部分。輸送膽固醇的脂蛋白有2種,低密度脂蛋白和高密度脂蛋白。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是釀成血管血栓栓塞的罪魁禍首,被認為是“有害”的膽固醇。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能清除血管內的膽固醇,所以被稱為是“有益”的膽固醇。
高血脂,又稱高脂血症,它是指人體內的脂肪代謝異常引起血液中血脂升高,或者血脂水平的變化超出了正常范圍。
常見的血脂異常表現為下列1項或多項指標異常:(1)血清總膽固醇水平升高;(2)血清甘油三酯水平升高;(3)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減低。
事實上,以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取代血清總膽固醇更為准確些,因為總膽固醇水平只粗略地反映了所有脂蛋白的總體水平。
高脂血症根據增高的成分不同,簡單化可分為3種,即高膽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及膽固醇甘油三脂均增高的混合型高血脂血症。後者較常見。
哪些人需要接受血脂檢查?(1)已有冠心病、腦血管病或周圍動脈粥樣硬化病者;(2)有高血壓、糖尿病、肥胖、吸煙者;(3)有冠心病、動脈粥樣硬化病家族史者;(4)有黃瘤或黃疣者;(5)有家族性高脂血症者;(6)40歲以上男性、絕經期後女性應接受檢查。
高血脂的危害是什麼?經過多年的臨床與基礎醫學研究,已明確證實,高血脂是引起人類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的主要危險因素。
粥樣病變是脂肪沉積在血管壁上,引起血管腔狹窄,致該血管的血流減少,造成組織供血不足即缺血,如加上血小板聚集等因素使狹窄處血栓形成,完全閉塞,血流中斷,可導致組織壞死。
所謂冠心病是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髒病的簡稱,也稱缺血性心髒病。
冠狀動脈缺血引起心絞痛,完全閉塞引起心肌梗塞。
缺血,梗塞均可致猝死。
供給腦組織血流的動脈發生動脈粥樣硬化致狹窄也可引起腦供血不足。
完全閉塞引起腦梗塞,血管破裂引起腦出血,一般稱中風或腦卒中。
目前我國和日本死亡率最高的病是腦卒中,病殘率也高,歐美國家死亡的首位是冠心病,所以說動脈粥樣硬化是人類的死敵。
血清膽固醇水平與動脈粥樣硬化發病危險密切相關。

有報告稱,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每升高1%,冠心病等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的發病危險會增加2%左右。
若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每降低1%,冠心病發病危險會增加3—4%。
且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促進冠心病發病,而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延緩發病。
兩者異常都是冠心病發病的獨立危險因素。
另一方面,目前已證實甘油三酯也是冠心病的獨立危險因素,甘油三酯水平升高有促進冠心病發病的作用。
它的升高往往伴隨著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
甘油三酯的致病性常與其它危險因素如糖尿病等協同起作用,故近年來逐漸受到重視。
在我國,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飲食結構及生活方式的變化,人群的血脂水平總體上在逐年升高。
因而我國的心腦血管疾病也是呈逐年上升趨勢。
20世紀90年代初期,美國約60%的人超過邊緣性高血脂的標准。
我國90年代初期比80年代的人群血脂水平明顯增加,尤其在北方大城市,估計約30%~40%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超過邊緣性標准的血脂代謝異常即高血脂。
因此,在全社會范圍內重視、控制高血脂勢在必行。
確定有高血脂後不要害怕。
高血脂是動脈粥樣硬化的易患因素,不等於已患冠心病等。
易患因子很多,吸煙、高血壓都是易患因子,其中主要的3個是高血脂、高血壓及吸煙。
主要對策有參加適當運動,飲食中減少動物脂肪,肥胖者減低體重,戒煙等。
輕度高脂血症應首先進行非藥物治療,在此基礎上,如血脂明顯增高需加藥物治療。
在什麼情況下應服調脂藥?無動脈粥樣硬化病,無其他冠心病危險因子者,膽固醇>6.24毫摩爾/升(240毫克/分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4.16毫摩爾/升(160毫克/分升),應開始藥物治療。
治療的目標值為膽固醇<5.72毫摩爾/升(220毫克/分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64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
無動脈粥樣硬化病,有其它冠心病危險因子者,膽固醇>5.72毫摩爾/升(220毫克/分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64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應開始藥物治療。
治療的目標值為膽固醇<5.20毫摩爾/升(200毫克/分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12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
有動脈粥樣硬化,膽固醇>5.20毫摩爾/升(200毫克/分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12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應開始藥物治療。
治療的目標值為膽固醇<4.68毫摩爾/升(180毫克/分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2.60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附表)。
大規模的臨床試驗證實已患冠心病、糖尿病的病人血脂即便正常,調脂治療仍使病人受益。
已患心肌梗死的病人調脂治療可減低再次發生梗死的危險。
用調脂藥時要注意些什麼?(1)防治結合,非藥物與藥物相結合。
(2)按高血脂種類不同用藥。
(3)冠心病患者的合適血脂水平應低於正常人,盡早用藥,同時控制其他危險因子。
(4)用藥後,至少每3-6個月復查血脂、肝腎功能等,隨時調整用藥劑量。
(5)持續服藥,以使血脂水平控制在正常范圍內。
(6)監測副作用,如用藥中出現肌肉無力、肌肉疼痛時要請醫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