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異常分類
1.繼發性或原發性高脂血症
繼發性高脂血症是指由於全身系統性疾病所引起的血脂異常。可引起血脂升高的系統性疾病主要有*25120*、腎病綜合征、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其他疾病有腎功能衰竭、肝髒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糖原累積症、骨髓瘤、脂肪萎縮症、急性卟啉病等。此外,某些藥物如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糖皮質激素等也可引起繼發性血脂升高。
在排除了繼發性高脂血症後,即可診斷為原發性高脂血症。已知部分原發性高脂血症是由於先天性基因缺陷所致,例如LDL受體基因缺陷引起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等;而另一部分原發性高脂血症的病因目前還不清楚。
2.血脂異常的臨床分型
從實用角度出發,血脂異常可進行簡易的臨床分型。
血脂異常檢測
臨床上檢測血脂的項目較多,各醫院可能有些不同,但許多醫院都能進行血脂基本項目的檢測,如總膽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等。也有少數醫院還進行其他血脂項目的檢測,如載脂蛋白B(apoB)、載脂蛋白AI(apoAI)、脂蛋白a等。但TC、TG、HDL-C和LDL-C是基本的臨床實用的檢測項目。對於任何需要進行心血管危險性評價和給予降脂藥物治療的個體,都應進行此4項血脂檢測。
1.總膽固醇(TC)
TC是指血液中各脂蛋白所含膽固醇之總和。目前認為TC<5.2mmol/L(<200mg/dL)可視為合適水平。高膽固醇血症最主要的危害是易引起冠心病及其他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
2.甘油三酯(TG)
臨床上所測定的TG是血漿中各脂蛋白所含甘油三酯的總和。TG<1.7mmol/L(<150mg/dL)視為正常。人群調查資料表明,血清TG水平輕至中度升高者患冠心病的危險性增加。當TG重度升高時,常可伴發急性胰腺炎。
3.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
基礎研究證實,HDL能將外周組織如血管壁內膽固醇轉運至肝髒進行分解代謝,提示HDL具有抗動脈粥樣硬化作用。即俗稱的“好膽固醇”。血漿HDL-C<1.0mmol/L(40mg/dL)可視為異常低。若HDL-C>1.55mmo/L(60mg/dL)被認為是冠心病的保護性因素。
4.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
LDL-C增高是動脈粥樣硬化發生、發展的主要脂質危險因素,是俗稱的“壞膽固醇”。隨著LDL-C水平的增加,缺血性心血管病發病的相對危險及絕對危險上升的趨勢同TC相似。LDL-C<3.4mmol/L(130mg/dL)為合適范圍。
導致動脈粥樣硬化常是一組血脂異常,包括甘油三酯升高、HDL-C低和LDL-C增高。這三種血脂異常共同存在,常是糖尿病和代謝綜合征所伴隨的血脂異常的特征,發生冠心病的危險性也明顯增加。這三個指標從排列來講,危害最大的LDL-C升高,第二是HDL-C降低,第三個是TG的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