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按嚴重程度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又稱先兆子痫和子痫,子痫即在高血壓基礎上有抽搐。
一、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高危人群1.年輕初產婦及高齡初產婦。
2.體型矮胖者。
3.發病時間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後,尤其在妊娠32周以後最為多見。
4.營養不良,特別是伴有嚴重貧血者。
5.患有原發性高血壓、慢性腎炎、糖尿病合並妊娠者,其發病率較高,病情可能更為復雜。
6.雙胎、羊水過多及葡萄胎的孕婦,發病率亦較高。
7.冬季與初春寒冷季節和氣壓升高的條件下,易於發病。
8.有家族史,如孕婦的母親有妊高征病史者,孕婦發病的可能性較高。
二、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對母體和胎兒的危害:
1.對母體的影響: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易引起胎盤早期剝離、心力衰竭、凝血功能障礙、腦出血、腎功能衰竭及產後血液循環障礙等。而腦出血、心力衰竭及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2.對胎兒的影響: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是早產、宮內胎兒死亡、死產、新生兒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婦病情愈重,對胎兒的不良影響亦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