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康復訓練的時間越早越好:一般來說,只要病情穩定,生命體征(即體溫、呼吸、脈搏、血壓)平穩,就可以開展康復訓練。如果已經並發了其他疾病,如心肌梗塞、上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腎功能不全等,則應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訓練。
二、運動量不宜過大:訓練強度要由小到大,使病人有一個適應的過程,逐漸恢復體力。如安靜時心率超過120次/分,收縮壓超過24kPa(180mmHg),有心絞痛或嚴重心律失常,應暫停訓練。訓練後脈率不宜超過120次/分。如果患者經過一天的訓練,休息一夜後仍感疲勞,脈搏數仍高於平日水平,則表示運動量過大,應適當減量。 三、結合日常生活進行訓練:鼓勵病人自己做事,如更衣、梳洗、進食等。減少其對家庭的依賴,提高獨立生活能力。 四、順其自然:病人能達到什麼程度就到什麼程度,但可以建議病人堅持試做1-2次更難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