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盡快使血壓下降。
(二)根據病情選擇用藥:以適宜的速度達到降壓目的。硝普鈉數秒鐘起作用,低壓唑數分鐘起作用,利血平、甲基多巴、長壓定數小時起作用。其中以硝普鈉最為理想,無條件用硝普鈉時,可靜注低壓唑,如病情不十分緊急,可肌注利血平。 (三)監護。 (四)防治腦水腫。 (五)抗心衰。 (六)合並氮質血症者:應予血液透析治療。 (七)惡性高血壓:往往迅速發生高血壓危象,必須積極治療,根據臨床症狀的輕重決定降壓速度,病情危急的惡性高血壓,舒張壓高於20kPa(150mmHg),需數小時內下降,而處在惡性高血壓早期,病情尚不十分危急,血壓可在數天內下降,可口服或間斷靜脈給藥。 急救措施: 高血壓病病人由於勞累、情緒波動、精神創傷等誘因,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使血壓急劇升高,病情急劇惡化稱為高血壓危象。 病人先出現劇烈頭痛、眩暈、視力模糊,如不及時處理,病情將進一步惡化,進而發生神志改變、惡心、嘔吐、腹痛、嘔吐、腹痛、呼吸困難、心悸等。重症者又出現抽搐、昏迷、心絞痛、心衰、腎衰、腦出血等嚴重後果。 當高血壓病患者出現上述症狀後要立即絕對臥床休息,並服用心痛定、降壓樂、利血平等快速降壓藥,及安定10毫克。嚴禁服用氨茶鹼、麻黃素等興奮劑或血管擴張劑。同時呼叫救護車,盡快送往就近醫院系統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