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累性心絞痛的治療有哪些?
勞累性心絞痛是由運動或其他增加心肌需氧量的情況所誘發的心絞痛。包括3種類型:穩定型、初發型和惡化型。勞累性心絞痛的治療包括發作時的治療,緩解期的治療等等。
(一)發作時,勞累性心絞痛的治療為:
1、發作時立刻休息,一般病人在停止活動後症狀即可消除。
2、藥物治療較重的發作,可使用作用快的硝酸酯制劑。
⑴硝酸甘油可用0.3~0.6mg片劑(噴霧劑或膠囊劑),置於舌下含化,使迅速為唾液所溶解而吸收,1~2分鐘即開始起作用,約半小時後作用消失。對約92%的病人有效,其中76%在3分鐘內見效。延遲見效或完全無效時提示病人並非患冠心病或患嚴重的冠心病,也可能所含的藥物已失效或未溶解,如屬後者可囑病人輕輕嚼碎之繼續含化。長期反復應用可由於產生耐藥性而效力減低,停用10天以上,可恢復有效。
⑵二硝酸異山梨醇(消心痛):可用5~10mg,舌下含化,2~5分鐘見效,作用維持2~3小時。或用噴霧劑噴入口腔,每次1.25mg,1分鐘見效。
⑶亞硝酸異戊酯為極易氣化的液體,盛於小安瓿內,每安瓿0.2ml,用時以手帕包裹敲碎,立即蓋於鼻部吸入。作用快而短,約10~15秒內開始,幾分鐘即消失。本藥作用與硝酸甘油相同,其降低血壓的作用更明顯,宜慎用。同類制劑還有亞硝酸辛酯。
在應用上述藥物的同時,可考慮用鎮靜藥。
(二)緩解期,勞累性心絞痛的治療宜盡量避免各種確知足以誘致發作的因素。調節飲食,特別是一次進食不應過飽;禁絕煙酒。調整日常生活與工作量;減輕精神負擔;保持適當的體力活動,但以不致發生疼痛症狀為度;一般不需臥床休息。
這個時期,勞累性心絞痛的治療宜使用作用持久的抗心絞痛藥物,以防心絞痛發作,可單獨選用、交替應用或聯合應用下列作用持久的藥物。
1、硝酸酯制劑
⑴硝酸異山梨醇:口服二硝酸異山利醇3次/天,每次5~10mg;服後半小時起作用,持續3~5小時。單硝酸異山梨醇20mg,2次/天。
⑵四硝酸戊四醇酯:口服3~4次/天,每次10~30mg;服後大概1小時起作用,持續4~5小時。
⑶長效硝酸甘油制劑:服用長效片劑使硝酸甘油持續而緩慢釋放,口服後半小時起作用,持續可達8~12小時,可每8小時服1次,每次2.5mg。用2%硝酸甘油軟膏或膜片制劑(含5~10mg)塗或貼在胸前或上壁皮膚,作用可能維持12~24小時。
2、β受體阻滯劑,常用制劑有:①普萘洛爾3~4次/天,每次10mg,逐步增加劑量,用到100~200mg/天。②氧烯洛爾3次/天,每次20~40mg。③阿普洛爾3次/d,每次25~50mg。④吲哚洛爾3次/天,每次5mg,逐步增至60mg/d。⑤索他洛爾3次/d,每次20mg,逐步增至每日240mg。⑥美托洛爾50~100mg2次/d。⑦阿替洛爾,25~75mg2次/d。⑧醋丁洛爾200~400mg/d。⑨納多洛爾40~80mg1次/d等。
當然,在勞累性心絞痛的治療時,β阻滯劑可與硝酸酯合用,但要注意:①β阻滯劑與硝酸酯有協同作用,因而劑量應偏小,開始劑量尤其要注意減小,以免引起體位性血壓等不良反應;②停用β阻滯劑時應逐步減量,如突然停用,會有誘發心肌梗塞的可能;③心功能不全,支氣管哮喘以及心動過緩者不宜用。其減慢心律的副作用,限制了劑量的加大。
3、鈣通道阻滯劑,常用制劑有:①維拉帕米80~120mg3次/d,緩釋劑240~480mg1次/d不良作用有頭暈、惡心、嘔吐、便秘、心動過緩、PR間期延長、血壓下降等。②硝苯地平10~20mg3次/d,亦可舌下含用;緩釋劑30~80mg1次/d不良作用有頭痛、頭暈、乏力、血壓下降、心率增快等。③地爾硫卓30~90mg3次/d,緩釋劑90~360mg1次/d。不良作用有頭痛、頭暈、失眠等。
除此之外,對於勞累性心絞痛的治療還可用冠狀動脈擴張劑能擴張冠狀動脈的血管擴張劑,代表藥物有胺碘酮、乙氧黃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