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是臨床心髒病學中最為常見的病症之一,不僅見於器質性心髒病人,也見於無器質心髒病人。
心律失常的西醫治療 西醫治療原則 (1)輕、中度高血壓采用一般治療或藥物相結合的方法,使血壓維持在正常水平,預防和控制心、腦、腎等靶器官的病變發展,減少並發症。 (2)急進型高血壓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使收縮壓下降6.67~10.7kPa(50—80mmHg),舒張壓下降4~6.67kPa(30。50mmHg)為宜。治療的目的在於有效阻止心、腦、腎等器官的進行性損害,又不導致重要器官的血灌注不足。 (3)根據不同患者的特點單獨選用或聯合應用各類降壓藥。一般多選一種降壓藥,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大劑量,達到降壓後再逐步改為維持量。重度高血壓則選擇聯合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