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心病在我國是常見病,多發病。十年前據在全國調查了二千多萬人,肺心病的平均患病率為0.4%。1992年在 北京、湖北、遼寧某些地區農民中普查了十萬余人,肺心病的平均患病率為0.47%,基本與前相似。居住在高原(如東北、華北、西北),日照不足又過於潮濕的西南地區及抽煙的人群患病率為高,並隨年齡的增長而增高,91.2%以 上患者年齡在41歲以上。男女性別無明顯差異。隨職業的不同患病率依次為工人、農民及一般城市居民。患病率最高可達15.7%~49.8%。本病占住院心髒病的構成比為46%~38.5%。多數地區占第3、4位,上海醫科大學中山醫院1980~1989年的構成比僅2.49%,占第8位,這與冠心病、心肌炎發病率與收治率例數增高有關。在氣候嚴寒的北方及潮濕的西南地區則為首位。
肺心病的病程進展緩慢,可分為代償與失代償二個階段,但其界限有時並不清楚。 一、功能代償期患者都有慢性咳嗽、咳痰或哮喘史,逐步出現乏力、呼吸困難。體檢示明顯肺氣腫表現,包括桶狀胸、肺部叩診呈過度清音、肝濁音上界下降、心濁音界縮小,甚至消失。聽診呼吸音低,可有干濕羅音,心音輕,有時只能在劍突下處聽到。肺動脈區第二音亢進,上腹部劍突下有明顯心髒搏動,是病變累及心髒的主要表現。頸靜脈可有輕度怒張,但靜脈壓並不明顯增高。 二、功能失代償期肺組織損害嚴重引起缺氧,二氧化碳潴留,可導致呼吸和(或)心力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