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冠心病和高血壓是老年人才得的病
不少年輕人認為,冠心病和高血壓是老年人才得的病,與自己無關。其實不然,就高血壓而言,僅在我國6~18歲的中小學生中,高血壓的發病率就已經達到約8%,當然這其中部分是繼發於其它疾病而出現的高血壓,但是對於有高血壓家族史的年輕人,還是應定期測量血壓,尤其是30歲以後,以便及早發現,及時治療,並且糾正誘發血壓增高的飲酒、口味過鹹等不良習慣。
那麼,冠心病怎麼樣呢?其實,冠心病就是心髒血管的動脈硬化了,這種過程其實早就在青年、甚至在幼年時期就已經開始了。當然,由於遺傳、飲食、生活習慣以及外界環境等因素的影響,不同人發病年齡也不一樣,有些人甚至一生也不出現明顯症狀。血管只有狹窄到一定程度,或是合並急性血栓形成時才會有明顯的症狀。
2、好不容易活動一下,運動量要大一些
現代社會生活節奏明顯加快,競爭激烈,工作壓力大,很多人不得已超負荷運轉,熬夜加班成了家常便飯。偶爾的一點放松時間,便想起“生命在於運動”的明言,於是乎跑到健身房狂練一番,或是一口氣爬到山頂,以為這樣就算是運動了,身體就健康了。殊不知,這樣做的危害可能更大。
前不久,國內兩位企業界的名人相繼在健身房運動時發生猝死,令人扼腕!這些人平時長期工作緊張,身體超負荷運轉,疾病已悄然而至,蓄勢待發,一旦激烈運動,超出身體承受能力,發生意外也就不足為奇了。正常的做法是,每周保持2~3次活動,每次持續1小時左右。運動以有氧運動為佳,比如快走、慢跑、游泳、騎自行車等(無氧運動則主要指力量訓練,如舉重、角斗等)。那麼運動強度要多大才能夠算合適呢?判定運動的強度的公式如下:最大心率=(220─年齡)×85%;最低心率=(220─年齡)×70%。
如果運動後測得心率介於最大與最低心率之間,那麼此次運動強度適當。例如:一位60歲的老年人,運動後的心率應在(220─60)×70%到(220─60)×85%之間,即112次~136次/分。運動後心跳低於112下則表示運動強度太低,達不到運動效果,心跳超過了136下則表示運動強度太高,可能會導致各種意外。此外,在運動後,有點喘,有微微流汗,仍可講話而不累,就表示此次運動強度適當。如果活動後氣喘吁吁,大汗淋漓,明顯感到疲乏,甚至有頭暈目眩等不適症狀時,說明運動量過大了。
3、心絞痛能扛就扛,盡量不吃藥
很多冠心病患者,平時犯心絞痛的時候,總是先忍著,盡量不吃藥,以為藥如果經常吃,以後可能就沒效了,其實不然,一方面,心絞痛急救用藥最常用的是硝酸甘油,這類藥物只有長期吃、且每天吃的頻率又很頻的時候才可能產生耐藥性,每天偶爾吃一次,甚至一天吃上3、4次也不會形成耐藥性,以後吃藥也就不會不管用;另一方面,心絞痛發作時,冠狀動脈痙攣,心肌缺血,及早地給藥治療,可以盡快緩解冠脈痙攣,改善心肌供血,減輕心肌缺血的損傷程度,甚至可以減少發生急性心肌梗死的可能性。如果發作心絞痛且含服硝酸甘油,半小時後症狀仍沒有緩解,要高度警惕是否發生了急性心肌梗死,應及早去醫院救治,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心肌壞死,說“時間就是心肌”一點也不為過。
4、急性心肌梗死寧可保守治療,也不願意手術
冠心病介入治療至今已有20多年歷史,它的出現為冠心病提供了藥物治療外又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除了適用於藥物治療無效或效果差的患者外,對急性心肌梗死治療效果尤佳,血管再通機會明顯優於藥物治療,急性期的死亡率由原來的30%下降至5%以內,並且明顯減少了並發症的發生。然而,有些冠心病患者對新技術、新療法了解太少,覺得手術有風險,在緊急時刻仍不願選擇最佳急診介入手術,造成救治良機錯失甚至危及生命。
有資料表明,僅有30%的急性心絞痛、急性心梗等患者在發病後的6小時內接受了緊急介入手術,高達70%的急性冠心病人由於種種原因選擇了藥物保守治療,效果很不理想。因此,冠心病患者要改變這種認識上的誤區,懷疑急性心肌梗死時要盡早就醫,在有作介入治療條件的醫院,如經濟條件許可,采用急診介入手術治療方法無疑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以上就是大家對冠心病的認識誤區,相信通過以上介紹大家對這些誤區已經有所了解了,要很好的治療和預防冠心病就要走出這些認識誤區,以正確的態度來面對冠心病,希望以上的介紹能夠幫助大家正確了解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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