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血壓正常值因年齡不同而異,年齡愈小血壓愈低。目前認為血壓高於相同年齡段收縮壓(高壓)或舒張壓(低壓)20毫米汞柱,或學齡前兒童>110/70毫米汞柱,學齡兒童>120/80毫米汞柱要考慮高血壓。原發性高血壓在小兒少見,約占20%~30%,但近年來有增加的趨勢;繼發性高血壓較多,約占65%~80%。在小兒繼發性高血壓中,腎髒疾病占79%,其次為心血管疾病、內分泌疾病、神經系統疾病和中毒等。
小兒高血壓的具體表現:
1.小兒高血壓症狀隨血壓增高程度、有無原發疾患及其嚴重程度而異。
(1)輕度高血壓患兒常無明顯症狀,僅於體檢時發現。血壓明顯增高時可有眩暈、頭痛、惡心、嘔吐等症狀。血壓升高的判斷,新生兒超過10.7/6.7kPa,嬰幼兒超過13.3/8.OkPa,學齡前兒童超過16.0/10.5kPa,學齡兒童超過17.3/12.OkPa,即可診斷高血壓。任何年齡組血壓超過20/13.3kPa即為重度高血壓。持續嚴重高血壓,或短期內血壓快速升高,可出現高血壓危象,表現為劇烈頭痛,煩躁不安,視物模糊或失明,甚至驚厥,昏迷,如不積極治療,常危及生命,或留下嚴重後遺症。
(2)腎損害症狀常不明顯,至晚期可出現夜尿。腎上腺性征異常症臨床特點為男性化與高血壓並存等;
(3)嗜鉻細胞瘤可有多汗、心悸、心動過速、體重減輕等症狀,血中兒茶酚胺過多;
(4)皮質醇增多症可有軟弱、肥胖、體型變化、多毛、瘀斑等;
(5)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則有周期性肌張力低下、軟弱、手足搐搦、多尿、煩渴等;
(6)眼底改變分4度。Ⅰ度:正常眼底;Ⅱ度:可見局灶性小動脈痙攣;Ⅲ度:伴滲出或有出血;Ⅳ度:伴視乳頭水腫。Ⅲ或Ⅳ度眼底改變提示惡性高血壓,並可迅速進展為高血壓腦病的可能,應積極降壓治療。
2.陽性體征因其原發病而不同。體檢時必須測量四肢血壓並觸頸動脈及四肢脈搏。主動脈縮窄患兒上肢血壓高於下肢血壓2.67kPa(20mmHg)以上,嚴重者股動脈搏動消失,下肢血壓測不到。同時必須注意腹、腰及頸部大血管雜音。在腎血管性疾患中約半數患兒可聞及血管雜音。還應注意腹部扪診。如發現腫塊時可能為腎盂積水、多囊腎、嗜鉻細胞瘤、神經母細胞瘤或腎胚胎瘤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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