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慢性房顫發生的持續狀況,可分為陣發性、持續性與永久性三類。陣發性房顫常能自行終止,急性發作的處理如上所述。當發作頻繁或伴隨明顯症狀,可應用口服普羅帕酮、胺碘酮,減少發作的次數與持續時間。
持續性房顫不能自動轉復為窦性心律。復律治療成功與否與房顫持續時間的長短、左房大小和年齡有關。如選擇復律,普羅帕酮、索他洛爾與胺碘酮可供選用。
復律後復發機會仍很高,上述藥物亦可用作預防復發。
選用電復律治療,應在電復律前幾天給予抗心律失常藥,預防復律後房顫復發,部分患者亦可能在電復律前用藥中已恢復窦性心律。
低劑量胺碘酮(200mg/d)的療效與患者的耐受性均較好。
近來的研究表明,持續性房顫選擇減慢心室率同時注意血栓栓塞的預防,其預後與經復律後維持窦律者並無顯著差別,並且更為簡便易行。
慢性房顫經復律與維持窦性心律治療無效者,稱為永久性房顫。
此時,治療目的應為控制房顫過快的心室率,可選用地高辛、B受體阻滯劑或鈣通道阻滯劑。應注意這些藥物的禁忌證。
預防栓塞並發症慢性房顫患者有較高的栓塞發生率。
過去有栓塞病史、瓣膜病、高血壓、糖尿病、老年患者、左心房擴大、冠心病等使發生栓塞的危險性更大。
存在以上任何一種情況,均應接受長期抗凝治療。
口服華法林,使凝血酶原時間國際標准化比值(INR)維持在2.0~3.0之間,能安全而有效預防腦卒中發生。
不適宜應用華法林的患者、以及無以上危險因素的患者,可改用阿司匹林(每日300mg)。施行長期抗凝治療應考慮個體的不同狀況,嚴密監測藥物可能有潛在出血的危險。
房顫持續不超過2天,復律前無需作抗凝治療。否則應在復律前接受3周華法林治療,待心律轉復後繼續治療3~4周。緊急復律治療可選用靜注肝素抗凝。
房顫發作頻繁、心室率很快、藥物治療無效者,可施行房室結阻斷消融術,並同時安置心室按需或雙腔起搏器。其他治療方法包括射頻消融、外科手術、植入式心房除顫器等。房顫時心室率較慢,患者耐受良好者,除預防栓塞並發症外,通常無需特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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