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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絞痛哪些情況需要急救

  心絞痛是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心肌急劇的、暫時缺血與缺氧所引起的以發作性胸痛或胸部不適為主要表現的臨床綜合症。其特點為陣發性的前胸壓搾性疼痛感覺,可伴有其他症狀,疼痛主要位於胸骨後部,可放射至心前區與左上肢,常發生於勞動或情緒激動時,每次發作3~5min,可數日一次,也可一日數次,休息或用硝酸酯制劑後消失。本病多見於男性,多數病人在40歲以上,勞累、情緒激動、飽食、受寒、陰雨天氣、急性循環衰竭等為常見的誘因。

心絞痛哪些情況需要急救

  心絞痛時要及時做哪些急救

  一般心絞痛發作歷時短,患者往往來不及找醫生,只要立即休息和用藥就能很快緩解。實際上只要隨身攜帶著有效的藥物,就沒有必要每次發作都找醫生。但是,如發生下述情況,則應該盡快找醫生診治。

  (1)初次發病

  如果以往從無此類症狀,第一次發生可疑心絞痛時,應盡早請醫生診斷。首先是要確定到底是不是心絞痛。為此,當然免不了要做心電圖和其他必要的檢查。假如是心絞痛,應該休息幾天,爭取病情平穩好轉,並找出對自己有效而副作用小的藥物。其次是患者應學點知識和從醫生那裡獲得針對病情的最佳生活方式和工作限度方面的建議。

  (2)發作情況有改變

  所謂改變,包括心絞痛發作的誘因、頻繁程度,疼痛的性質、嚴重程度、歷時長短以及對藥物的反應等方面。比如,原來只是在勞累或激動時才發病,突然在安靜時,甚至在並未做惡夢的平靜睡眠中發病;原來發作很輕,休息後很快就好,而現在休息不能緩解,甚至用藥後效果也不理想;和以往相比,疼痛時間延長,程度加重,發作時有明顯虛弱感如面色蒼白、出大汗、四肢發涼;原來發作次數少,幾天或幾周發作一次,而現在一天發作幾次甚至十幾次等等。總之,凡是出現了與以往不同的新情況,最好都能及時找醫生看看。

  心絞痛發作情況的改變與冠狀動脈器質性病變的程度不一定有關系。有時是臨時附加了痙攣的因素,稍加處理即可恢復到原來的情況。但有時則是反映病情有發展,如發生了小的血栓栓塞或冠狀動脈壁出血、夾層形成,是心肌梗死前的征兆,甚至是心肌梗死的早期表現,及時就醫可以減小梗死范圍或防止梗死形成。因此,了解道這些知識有非常重要的實際意義。心絞痛患者救心藥使用要領

  專家為服“救心藥”者便於記憶和掌握,編了24字訣:藥物要“新”,防止“上瘾”,先嚼後含,講究姿勢,事不過三,藥不離身。

  藥物要“新”

  這些藥物雖說是有效期一年,但患者平時應注意藥物有無變軟、變黏、變色、破碎現象,發現變質就要立即更新,以免急救和失效而影響治療。

  防止“上瘾”

  經常服用這類藥物也可能“上瘾”。要防止“瘾”可兩種急救藥交替使用。

  先嚼後食

  多數人都是按照說明書所說的舌下含服,其效果固然不錯,但是,如果能在心絞痛發作時先嚼後再壓在舌下含服,則效果更好。因為嚼碎後更便於溶化和舌下黏膜吸收,能高濃度地迅速到達心髒,見效更快。

  講究姿勢

  含服本藥時應取坐姿。因為站著含服,頭部位置較高,常因周身血管擴張而致血壓降低,引起暈厥。躺著含服也不妥,因心髒位置較低,而大量血液回流心髒,致使心髒貯血量突然增多,加重心髒負擔。

心絞痛哪些情況需要急救

  事不過三

  在藥物有效的情況下,通常用藥數分鐘後心絞痛就應緩解。若仍不見效,應隔5-10分鐘後再服一次。如此重復2-3次,若仍然無效,就應考慮有心肌梗死或其他疾病的可能,應立即去醫院診治。因此,“事不過三”應是服有“救心藥”者的座右銘。

  藥不離身

  救心藥應隨身攜帶並放置在固定、掏取方便的衣袋中。更換衣服時也千萬不要忘記同時轉移好“救心藥”;晚上睡覺時應把“救心藥”放在枕側易取之處,以便急用時伸手可得,做到藥不離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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