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治療:
1、生活方式干預沒有起效、血壓高於140/90mmHg的患者,應開始藥物治療。(注:如前面“非藥物治療”部分討論的一樣,對沒有心血管異常發現證據或其他危險因素的1級高血壓患者,藥物治療可延遲幾個月。
在醫療衛生資源高度受限的地方,如果沒有血壓繼續升高的證據,沒有出現心血管或腎髒表現,無並發症的1級高血壓患者,醫生可以考慮延長非藥物治療的觀察期)。
2、期高血壓患者(≥160/100mmHg)診斷後應立即開始藥物治療,通常聯用兩種藥物,不必等待生活方式改變的效果。
3、對有經濟原因或其他實際理由的患者,醫生認為有必要更快控制血壓,也可以立即開始藥物治療。
4、存在心血管危因素的患者,也應該加快高血壓的初始治療。
5、8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初始治療的血壓水平為≥150/90mmHg。因此,對大多數患者,初始治療的目標水平為<140/90mmHg,對老年患者,降壓的目標是<150/90mmHg(當這些老年患者合並慢性腎病或糖尿病,才考慮治療目標值為<140/90mmHg。)
治療規則
1、大多數患者將需要使用一種以上藥物才能達到其血壓控制目標。
2、一般來說,增加藥物劑量或添加新藥需要大約2-3周的間期,可快可慢,根據醫生的判斷而定。通常,藥物的起始劑量應至少是最大劑量的一半,以便以後只需要一次劑量調整。無論是一種、兩種還是三種藥物,大多數患者應該在6-8周內達到有效的治療目標。
3、如果未治療的血壓高於目標水平至少20/10mmHg,考慮開始立即使用兩種藥物治療。
藥物選擇原則
1、藥物選擇受年齡、種族及患者其他臨床特征的影響。
2、藥物選擇也受到其他與高血壓相聯系的情況影響(如糖尿病、冠心病等)。
3、懷孕也影響藥物選擇。
4、一天服一次的長效藥物優於一天服用多次的的短效藥物,因為短效藥更易引起血壓的波動,同時患者更依從於簡單的治療方案。同樣的理由,當需要一種以上藥物的時候,服用包含兩種適當藥物的單個片劑,能簡化治療,盡管有時單個片劑的聯合藥物比單獨的藥物更貴。
每天服用一次的藥物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時候服用,通常要麼在晚上或者睡前。如果需要多種藥物,可將他們分開在早上或者晚上服用。
5、高血壓的用藥有很大的個體差異。多數情況下,需要正規用藥。即使是同一類型的藥物,價格差異也很大。
6、高血壓治療的關鍵,是長期、平穩把血壓控制在安全范圍內,而不是藥物的種類和價格等等。與不用任何藥物相比,長期堅持服用應用任何能降血壓的藥物都很可能幫助患者免於卒中或其他嚴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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