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好了,得高血壓的病人是越來越多了,但是什麼的標准叫做高血壓呢?誰又能了解多少了,下面就是簡單的高血壓標准的介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高血壓的定義是什麼?
遺憾的是,對此問題尚無簡單的答案。對一個特定個體異常的血壓升高,最好定義為高血壓狀態。例如,在 10歲時血壓 130/80mmhg,即被認為是高血壓,此血壓值超過95%的同齡者。一般情況下,內科醫生認為30歲以上血壓高於 140/90 mmhg,65歲以上血壓高於 160/95 mmhg的患者為高血壓患者。
按病人的血壓水平分類:血壓水平與心血管病危險呈連續性相關,高血壓的定義是人為的。我國四次修訂高血壓定義,與目前國際上兩個主要的高血壓治療指南的血壓分類基本一致。1999年2月出版的who/ish高血壓治療指南亦將高血壓定義為:未服抗高血壓藥情況下,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與jnc-ⅵ指南相一致。who/ish指南委員會的專家認為“期”有指病程進展階段的涵義,而目前僅按血壓水平分類,不反映病程,故用“級”而不用“期”。除以1、2、3級(與前一版who/ish指南中的輕、中、重相對應)取代jnc-ⅵ中的1、2、3期;將臨界高血壓列為1級亞組,將收縮壓≥140mmhg和舒張壓<90mmhg單獨列為單純性收縮期高血壓,將收縮壓140~149mmhg,舒張壓<90mmhg列為臨界性單純性收縮期高血壓外,兩個指南的分類標准相同。其中who/ish指南強調,患者血壓增高,決定應否給予降壓治療時,不僅要根據其血壓水平,還要根據其危險因素的數量與程度;“輕度高血壓”只是與重度血壓升高相對而言,並不意味著預後必然良性。本指南基本上采用《1999who/ish高血壓治療指南》的分類標准。它將18歲以上成人的血壓,按不同水平分類如表1。
類別 收縮壓(mmhg) 舒張壓(mmhg)
理想血壓 <120 <80
正常血壓 <130 <85
正常高值 130~139 85~89
1級高血壓(“輕度”) 140~159 90~99
亞組:臨界高血壓 140~149 90~94
2級高血壓(“中度”) 160~179 100~109
3級高血壓(“重度”) ≥180 ≥110
單純收縮期高血壓 ≥140 <90
亞組:臨界收縮期高血壓 140~149 <90
患者收縮壓與舒張壓屬不同級別時,應按兩者中較高的級別分類;患者既往有高血壓史,目前正服抗高血壓藥,血壓雖已低於140/90mmhg,亦應診斷為高血壓。
按病人的心血管危險絕對水平分層:高血壓患者的治療決策不僅根據其血壓水平,還要根據下列諸方面:(1)其他危險因素的存在情況;(2)並存的臨床情況如糖尿病、心、腦、腎血管病;(3)靶器官損害;(4)患者的個人、醫療等情況。為了便於將危險性分層,who/ish指南委員會根據“弗明漢心髒研究”觀察對象(年齡45~80歲,平均60歲)的10年心血管病死亡、非致死性腦卒中和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資料,計算出某幾項因素合並存在時對日後心血管事件絕對危險的影響,列於表2。
按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傷及並存臨床情況的合並作用將危險量化為低危、中危、高危、很高危四檔。每一檔既反映疾病的絕對危險。各檔內又因患者的危險因素的數量與嚴重性還有程度的不同。
低危組:男性年齡<55歲、女性年齡<65歲,高血壓1級、無其他危險因素者,屬低危組。典型情況下,10年隨訪中患者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15%。臨界高血壓患者的危險尤低。
中危組:高血壓2級或1~2級同時有1~2個危險因素,病人應否給予藥物治療,開始藥物治療前應經多長時間的觀察,醫生需予十分缜密的判斷。典型情況下,該組患者隨後10年內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約15%~20%,若患者屬高血壓1級,兼有一種危險因素,10年內發生心血管事件危險約15%。
高危組:高血壓水平屬1級或2級,兼有3種或更多危險因素、兼患糖尿病或靶器官損傷患者或高血壓水平屬3級,無其他危險因素患者屬高危組。典型情況下,他們隨後10年間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約20%~30%。 4.2.4 很高危組:高血壓3級同時有1種以上危險因素或tod,或高血壓1~3級並有臨床相關疾病,典型情況下,隨後10年間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最高,達≥30%,應迅速開始最積極的治療
通過上面的復述,大家應該對高血壓有一定的認識了吧,大家一定經常測測血壓,防患於未然。最後祝大家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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