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學逐漸發達的今天,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仍是導致孕婦及圍生兒發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約有15%妊娠的相關死因是妊娠期高血壓疾病。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壓、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壓並發子痫前期等,以往一般稱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小李的病屬於慢性高血壓並發子痫前期,即在慢性高血壓的基礎上,孕婦出現蛋白尿、水腫等症狀。
血壓的高低對孕婦和胎兒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當孕婦血壓超過170/110毫米汞柱時,可引起肝腎功能衰竭、腦出血、胎盤早剝等,胎兒可能因胎盤血管收縮,胎盤血流減少而引起窘迫。當血壓過低時,由於減少了子宮胎盤的血液灌注,又可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因此,如何有效控制血壓顯得十分重要,尤其是在懷孕以前就已確診為原發性高血壓的患者。
藥物干預,以防為主
雖然妊娠高血壓疾病的首例報道距今已有100余年,但由於迄今病因尚未闡明,所以治療多以對症處理為主,如采取降壓、鎮靜、解痙等方法。但妊娠高血壓疾病一旦發病,妊娠期治療只能減輕病情或阻止病情發展,不能治愈,且對重度妊娠高血壓疾病的治療療效差,往往只能終止妊娠。所以,近些年來產科工作者一直在為早期發現患者、早期治療、預防和減少重度妊娠高血壓疾病的發生進行努力。
藥物方面,具有妊娠高血壓疾病的高危孕婦在懷孕3個月後,可在醫生的指導下,適當服用維生素E、鈣劑及小劑量阿司匹林進行預防性治療;也可服用一些中藥,推遲發病時間,減輕病情,體現中醫“治未病”的重要性。
患原發性高血壓且在懷孕前已用降壓藥者,懷孕後仍需應用降壓藥物。考慮到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不要求將血壓降至正常,一般達到穩定就可以了,當孕婦血壓升高到170/110毫米汞柱時,應視為急症,最好住院治療。
此外,患妊娠高血壓疾病的孕婦,其胎兒有早熟現象,條件成熟時應及時終止妊娠,准媽媽切不可為了胎兒足月分娩而一味等待,以免十月懷胎,功虧一篑。除經產婦估計短時間可自然分娩外,初產婦以剖宮產終止妊娠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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