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能否得到及時診斷和合理治療,直接關系到孕婦和胎兒的安危。凡舒張壓高於12.0千帕(90毫米汞柱),即應開始治療。孕期高血壓的治療原則與一般高血壓近似,但也有其特殊性。一般性措施包括低鹽飲食,勞逸結合,消除精神過度緊張和予以鎮靜。
用藥期間必須密切注意血壓變化,最好每日測血壓2~3次,避免將血壓降得過低或血壓波動幅度過大,影響胎兒的血供。一般應將血壓控制在17.3~18.7/10.7~11.3千帕(130~140/80~85毫米汞柱)為宜。大多數妊娠期高血壓患者應慎用或不用利尿降壓藥,尤其是子痫前期病例,若應用利尿劑可使病情惡化。利尿劑僅適用於合並有左心衰竭或水鈉潴留的病人以及少數(約1%)血容量增多的妊娠高血壓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