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高血壓的病因有多種因素,可分為遺傳和環境兩個方面。原發性高血壓是遺傳和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一般認為遺傳約占40%,環境約占60%。由於原發性高血壓是一種發病機制復雜,病情進展緩慢,病期較長,且需終生治療的漸進性全身性疾病,所以多需長期堅持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應堅持長期有規律地治療,決不可血壓一降就停止用藥。
原發性高血壓目前尚無根治方法,但大量實驗證明降壓治療能夠減少心、腦、腎血管病的發生率和死亡率。另一方面,高血壓常常與肥胖、高膽固醇血症、糖尿病合並存在,因此治療方法必須是綜合性的。
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方法如下:
原發性高血壓治療方法一:改善生活行為。
可以通過改善生活行為達到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目的。如減輕體重,減少鈉鹽攝入,補充鈣鹽和鉀鹽,限制飲酒,增加運動。良好的生活行為有利於穩定血壓水平,改善血管損害,提高心血管適應調節能力。
原發性高血壓治療方法二:降壓藥物治療。
原發性高血壓也可以用降壓藥物來治療。目前常用降壓藥物可歸納為五大類,即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鈣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滯劑ARB。以上降壓藥物能降低血壓,減少心、腦、腎損害和心血管疾病發生發展。同時,由於各類降壓藥有不同的適應證、禁忌證,要在保證用藥安全的基礎上發揮其降壓療效。此外,須考慮藥物對合並症的作用,例如:高血壓合並腦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慢性腎功能衰竭、糖尿病的治療,應該合理確定血壓控制目標值,並根據合並症的特點選擇幾種降壓藥物聯合應用。因為聯合用藥較單藥治療更容易實現血壓的控制,聯合用藥使每種藥不需用很大劑量,這也減少了不良反應的可能,患者的耐受性更好。因此,降壓藥物的選擇對於每位患者應根據其具體情況而定,即個體化治療原則。
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一般需要終生堅持,經治療血壓恢復至正常水平的病人若自行停藥,其血壓(或遲或早)終將回升到治療前水平或更高。但病人的血壓若已長期得以控制,可以嘗試小心、逐步地減少服藥次數或劑量。尤其是認真地進行著非藥物治療,改進生活方式的病人。病人在試行這種“逐步減藥”時,應十分仔細地監測血壓,並征詢醫師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