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的血壓具有晝夜生物節律的特性。正常情況下,清晨醒來時,血壓呈現持續上升趨勢,上午9~11時達高峰;然後逐漸下降,到下午3~6時再次升高,隨著夜幕降臨,血壓再次降低,入睡後呈持續下降趨勢,凌晨2~3時血壓最低。
多數輕度高血壓病人具有上述晝夜節律變化的特點,夜間血壓均值與白晝均值相比下降10%,稱“杓型高血壓”。因此,通常認為降壓藥物不可在晚間或睡前服用。
但是,也有一些病人,夜間血壓下降不到10%、收縮壓均值大於125mmHg和(或)舒張壓均值大於75mmHg,稱夜間高血壓或“非杓型高血壓”。
夜間血壓升高常由於伴發其他因素引起,如肥胖、吸煙、糖尿病、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繼發性高血壓,以及合並心、腦、腎等並發症。同時,夜間血壓升高又可加重各種病理生理改變和並發症的發生、發展。
因此,對所有高血壓患者,特別是老年、重度高血壓,合並上述情況者,均應進行24小時動態血壓監測,了解有無夜間血壓增高,以采取措施,在控制白晝血壓的同時有效地控制夜間血壓。
國外新近的一項研究顯示,難治性高血壓患者服用3種以上降壓藥物,且至少有一種在睡前服用,可以更好地控制血壓,減少“非杓型”血壓節律的發生。
國家教委211工程一項針對我國老年“非杓型高血壓”的研究提出了一種服藥新模式,即治療上盡量選擇長效降壓藥,必要時可在晚間或睡前加服一次長效藥物,這就顛覆了“不論具體病情,病人睡前不宜服降壓藥”的傳統觀點。
另外一些病人清醒前後血壓呈現急劇上升的高峰,稱之為血壓晨峰或清晨高血壓,與心血管病人上午突發心腦血管事件的高發生率明顯相關。這些病人早晨清醒後起床動作宜慢、活動量宜小,逐漸過渡到日常生活、工作,不主張晨練。
藥物治療也應盡量選用作用較強而且持續時間較長又平穩的降壓藥物,每天清晨醒後即刻服藥一次,能有效控制整個24小時的平均血壓水平。如果依然存在明顯的晨峰現象,可以將給藥時間改為臨睡前服用。
是降血壓的常用藥物。長期服用心得安後驟然停藥時,可誘發心絞痛,故長期服藥必須逐漸減量後緩慢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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