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低
“更低”,強調的是降壓治療應該達標,普通高血壓患者的血壓應嚴格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如能耐受,還可以進一步降低;有多種心血管病危險因素,如年齡(男>55歲,女>65歲)、吸煙、血脂異常、糖尿病、腹型肥胖、早發心血管病家族史,以及存在心、腦、腎等靶器官損害者,血壓應降至130/80毫米汞柱以下;老年人應將收縮壓降至150毫米汞柱以下。
二、更早
“更早”,指的是盡量在病變早期就把血壓控制好。數年前,美國的一項涉及數百萬人的調查證實:血壓與心血管病風險成正比,並將正常血壓定義為小於120/80毫米汞柱,血壓水平處於120~139/80~89毫米汞柱的,稱為高血壓前期。高血壓前期患者日後進展為高血壓的比例和罹患心血管疾病的危險性大大高於理想血壓人群,且從115/75毫米汞柱開始,血壓每增加20/10毫米汞柱,發生心血管病的危險性就增加一倍。因此,有心血管病危險因素或靶器官損害者,在高血壓前期就應開始干預。
溫馨提醒:
降壓藥不能隨便停用的原因。首先,降壓藥物之所以不能隨意停用,並非像吸食鴉片那樣會成瘾,而是由於大多數高血壓的發病因素不能去除,一旦高血壓形成,往往難以逆轉,必須用藥控制。其次,大多數降壓藥物長期應用並不損害肝腎功能,也不會導致耐藥。相反,堅持服藥不僅能使血壓穩定在理想水平,還可以保護心、腦、腎等重要器官不受損害。而間斷服藥或頻繁換藥,會加劇血壓波動,還會加重靶器官損害。第三,隨著醫學的不斷進步,新藥的研發亦不斷加速,不會出現“無藥可用”的情況,大可不必擔心。
三、更持久
高血壓是一種慢性病,絕大多數患者需要長期,甚至終身服藥。因為血壓一旦持續升高後,除非發生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或中風(卒中)等嚴重並發症,一般不會自動恢復。對大多數高血壓患者而言,即使服藥後血壓降至正常,仍應使用有效的維持劑量,保持血壓穩定,切不可擅自停藥。只有少數早期、輕度高血壓患者經正規治療半年以後,才可在密切監測下暫時停藥,一旦發現血壓再次升高,應重新服藥。
溫馨提醒:
血壓高低與症狀輕重並無平行關系,高血壓患者切忌“跟著感覺走”,誤以為沒有症狀就不需要治療,有症狀就是血壓沒控制好。有的患者,特別是長期高血壓患者,即使血壓明顯升高,仍可無任何不適感覺;還有一部分患者服藥後血壓下降,反而會感到不適,此時只要使降壓速度慢些,並堅持一段時間,機體就會逐漸適應,切不可武斷地認為出現不適症狀是由於血壓沒有控制好而盲目加量。
四、更平穩
平穩降壓包含4層意思:①避免降壓過快。除非緊急情況,1~3個月內緩慢達標即可。②避免季節性波動。有的患者一到夏天就減量或停藥,而不管血壓是否仍然達標,這是不對的。③避免頻繁更改降壓方案。有的患者頻繁換醫生、換藥或增減藥物,人為加劇血壓波動;有的患者在一天內反復自測血壓,人為造成不必要的緊張。④避免一天內血壓波動過大,恢復血壓晝高夜低的正常節律。有條件者盡量應用長效降壓藥,以起到平穩降壓、保護靶器官的作用。
五、更重視收縮壓
過去,人們一直認為,老年人收縮壓升高的標准為年齡加90毫米汞柱。直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個別教材中仍有“舒張壓增高危險性較大,收縮壓升高危險性較小”的觀點。在患者中,也流傳著“脈壓差小,危害大”的錯誤認識。實際上,盡管老年人的血壓(主要是收縮壓)確實會隨年齡增長而升高,60歲以上人群,年齡每增長10歲,收縮壓一般在原來的基礎上升高10毫米汞柱,但仍不應超過高血壓的診斷標准。
近年來的研究發現,收縮壓升高、脈壓增大是比舒張壓升高更為重要的心血管病危險因素。老年高血壓患者多合並患有糖尿病、血脂異常等,發生靶器官損害及其相關死亡的危險性顯著增高。因此,老年人降壓治療的獲益比年輕人更大,即使是80歲以上的高齡老年患者,接受適度降壓治療也是有益的。
六、更重視個體化用藥
現代高血壓治療強調個體化,即根據病程長短、血壓水平、靶器官損害程度、心血管病危險因素、既往對降壓藥物的反應,以及有無伴隨疾病等情況,有目的地選用適合的降壓藥物。
目前常用的降壓藥主要包括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鈣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和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RB)。這5類藥的降壓效力基本相似,但各有不同的禁忌症和最佳適應症。例如,合並冠心病者可首先考慮選用β受體阻滯劑、長效鈣拮抗劑、ACEI或ARB;合並左室肥厚者,較有效的藥物是鈣離子拮抗劑、ACEI或ARB;合並腎功能損害時,如無禁忌症,宜首選ACEI或ARB。
(實習編輯:梁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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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梗死是心髒的肌肉細胞受到供給其營養成分的血管完全阻塞或幾乎完全阻塞的影響,在短時間內(約20~30分鐘)心髒肌肉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