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治療的標准一直是學術界關注的焦點。早在20世紀上葉,國外保險公司對35歲男子分組監測20年發現,120/80mmHg的人死亡幾率如果是1,140/90mmHg的人死亡幾率就是2,160/95mmHg則是2.5。
2003年美國政府公布了一份新的高血壓推薦指導手冊,將≥120/80mmHg不再視為健康。美國專家組組長阿拉姆·科巴尼安說,科學家們的研究發現,當血壓超過115mmHg/75mmHg時,血液對血管的撞擊損害開始增加,130/85mmHg比115/75mmHg的人死於心髒病的幾率要高出一倍。這無疑對各個國家的指南又是一次考驗,各國學術界聯手對抗。美國JNC7將120~139/80~90mmHg定義為“高血壓前期”,中國將這一水平定義為“正常高值”。
血壓標准未必標准
解決問題首先要有一個方法學的問題。我們之所以多年的健康教育難以奏效,是我們對血壓的表示方法出了問題。1896年人類發明了血壓表,以金屬汞(Hg)的升高值(mm)表示心髒對血液推動產生的壓力。汞的比重是13.6,所以在人們的認識中,心髒對血液的推動力量被淡化到十幾分之一。沒有人將身高與血壓聯系在一起,而問題就出在這裡。籃球明星與侏儒高血壓的標准不可能一樣,但現在這個標准恰恰定在同一水平上。
其二,我們對高血壓研究了112年,受條件影響,從來沒有系統研究過運動中的血壓水平。這一變化至今仍是未知數。我們對高血壓患者24小時監測時偶然發現,一位登上6樓的患者血壓可以從140mmHg上升到230mmHg。如果用水柱(血液的比重是1.050~1.060)比較,心髒將水柱由1.90米升高到3.13米。可見,我們對血壓的研究還差得很遠。而這一壓力絕非是阿拉姆·科巴尼安提到的“血液對血管的撞擊損害開始增加”。這就解釋了應急狀態下猝死事件增加的現象。
其三,我們對高血壓的治療有人為的設置,但沒有確切的依據。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患者自覺症狀重,但血壓未超過高血壓標准,就囑患者一、二、三條清規戒律,我們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唯恐被同行指責亂用藥或背上賣藥的嫌疑。患者也懼怕終身服藥而將用藥時間一拖再拖。所以門診Ⅰ、Ⅱ、Ⅲ級高血壓患者就診的比例出現13060的現象。直到我們發現健康教育的作用很有限,雖然可以推遲用藥期,但也延誤了病情。有些患者心電圖出現了缺血的改變,但還未達到高血壓的標准,於是我們耐心等待(這也可說是循證醫學的作用),直到達到“標准”,可以用藥了。患者又倒過來指責我們,把他的心髒拖壞了。許多患者的心髒病就是這麼拖出來的。
列舉上述事實是想說明,即便是靜態時的高血壓前期,也應該在非藥物治療無效後給予正規的藥物治療。
由於成年人身高、血壓之間有著某種必然的聯系,在國際沒有統一標准的前提下,建議以人體身高換算出的血壓水壓對照值作為控制血壓的標准。例如1.63米身高不應高於120mmHg,1.77米的身高不應超過130mmHg(附表)。
身高對應的血壓值換算表
身高對應的換算出的
相對水壓值(米)相對血壓值(mmHg)
1.50110.3
1.55114.0
1.60117.6
1.65121.3
1.70125.0
1.75128.7
1.80132.4
1.85136.0
綜合防治包括用降壓藥
血管內血液對血管壁產生的側壓力稱為血壓。而高血壓是指以體循環動脈血壓升高為特征的疾病或病理過程。血壓不但受情緒、應激、體位、時間、種族、性別、體力活動等因素的影響,還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升高。因此,高血壓與正常血壓之間的界限劃分是比較困難的。
緩進型的高血壓,早期無症狀,往往是偶然發現,多因全身小靜脈及小動脈痙攣導致血壓升高,血壓多在140/90mmHg左右。當血管痙攣緩解後,血壓恢復正常。不少人可發展為真正的高血壓病。
因此,在高血壓前期,應特別關注一些綜合預防,要注意消除和控制高血壓病發生的相關危險因素,必要時給予適當的降壓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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