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診斷與鑒別診斷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使用的高血壓診斷標准是:
正常成人血壓:收縮壓18.66kpa或以下,舒張壓(以聲音消失為准)11.99kpa或以下。
高血壓(成人):收縮壓21.33kpa 或以上,和(或)舒張壓12.66kpa或以上。
臨界性高血壓:血壓值在上述正常與高血壓之間。
凡血壓持續增高達到高血壓標准,而又可排除繼發性高血壓者,即可診斷為高血壓病。對初次發現血壓高的病人,宜多次復查血壓特別是非同日血壓,以免將精神緊張、情緒激動或體力活動所引起的暫時性血壓增高,誤診為早期高血壓。對有疑問的病人,宜經一段時間的觀察再下結論為妥。
臨床一般將緩進型高血壓劃分為三期,有助於掌握病情的發展和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①第一期:血壓達到確診高血壓水平,臨床無心、腦、腎並發症。②第二期:血壓達到確診高血壓水平,並有下列一項者:體檢、x線、心電圖或超聲檢查有左心室肥大;眼底動脈普遍或局部變細;蛋白尿和血漿肌酐濃度輕度升高。③第三期:血壓達到確診高血壓水平,並有下列一項者:腦出血或高血壓腦病;左心衰竭;腎功能衰竭;眼底出血或滲出,視神經乳頭水腫可有可無。
鑒別診斷需考慮:
1 急、慢性腎炎;
2 慢性腎盂腎炎;
3 嗜鉻細胞瘤;
4 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
5 腎血管性高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