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會感到”頭痛”、頭暈、視物不清或”失明”的症狀。因此要及時進行治療,但是在治療的過程當中要遵循治療原則。那麼,”高血壓危象”藥物治療有哪些?高血壓危象應該如何治療?
(一)應盡快使”血壓下降”。
(二)根據病情選擇用藥:以適宜的速度達到降壓目的。”硝普鈉”數秒鐘起作用,低壓唑數分鐘起作用,”利血平”、”甲基多巴”、長壓定數小時起作用。其中以硝普鈉最為理想,無條件用硝普鈉時,可靜注低壓唑,如病情不十分緊急,可”肌注”利血平。
(三)監護。
(四)防治”腦水腫”。
(五)抗心衰。

(六)合並氮質血症者:應予血液透析治療。
(七)惡性高血壓:往往迅速發生高血壓危象,必須積極治療,根據臨床症狀的輕重決定降壓速度,病情危急的惡性高血壓,舒張壓高於20kPa(150mmHg),需數小時內下降,而處在惡性高血壓早期,病情尚不十分危急,血壓可在數天內下降,可口服或間斷靜脈給藥。
急救措施:
高血壓病病人由於勞累、情緒波動、精神創傷等誘因,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使血壓急劇升高,病情急劇惡化稱為高血壓危象。
病人先出現劇烈頭痛、眩暈、視力模糊,如不及時處理,病情將進一步惡化,進而發生神志改變、惡心、嘔吐、腹痛、嘔吐、腹痛、呼吸困難、心悸等。重症者又出現抽搐、昏迷、心絞痛、心衰、腎衰、腦出血等嚴重後果。